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4年第41号(关于解除德国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疯牛病禁令的公告)

发文字号: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〔2024〕41号

法规分类:海关法规

法规级次:中央

法规来源:海关总署

重要级别:重要

发文日期:2024-04-16

执行日期:2024-04-16

法规效力:现行有效

 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,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解除原农业部、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联合公告2001年第143号对德国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的疯牛病禁令。

  德国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输华检验检疫要求另行制定。

  特此公告。


 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

  2024年4月16日